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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松溪县总工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为基层工会专干7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51号)和《南平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工[2014]2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专干。招聘方案如下:

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专干,共7名(男3名,女4名)。

工会专干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与工会法律法规,反映职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

(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做好基层工会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

(三)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和创建职工之家活动;

(四)开展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医疗互助、困难帮扶、劳动保护等工作;

(五)参加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辖区内职工和用人单位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做好本级工会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和困难职工档案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本级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专干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服务职工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岗位待遇

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专干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相关保险,工会专干在试用期内工资为1300元/月;聘用期开始待遇为工资1600元/月,并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总工会发放,用人单位负责工会专干的相关奖金和福利等。聘用期满一年后适时调整工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条件:具有松溪县户籍,参加2016年松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

2、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7月18 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松溪县总工会组建部

联系人:小兰联系电话2321749,15280436908。

3、报名要求:报名者现场填写《松溪县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专干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1张。

(二)录取办法

1、面试:按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男生岗位3人从高到低选9名,女生岗位4人从高到低选取12人,如果达不到预先规定男、女比例时,可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异性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弃权面试的空额可先从同性别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预先规定男、女比例的,可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异性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对象的最后1名有笔试成绩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总工会负责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

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者,依法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县总工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福建省工会“工会专干”聘用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三个月,经考察合格后签订三年合同。

注: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松溪县总工会